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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指南

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企业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企业信息,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要求,特编制本指南。

  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四0四”)信息公开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企业主动向社会公开以下内容:

  1.企业基本信息

  2.企业重大事项

      3.企业经营管理

      4.设备物资采购

      5.员工招聘信息

  6.社会责任

  7.其他信息

  (二)公开方式

  本企业主要通过中核四0四门户网站(网址www.zh404.cn),同时,根据企业信息内容和特点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移动媒体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企业信息进行公开。

  (三)查询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登录中核四0四门户网站(网址www.zh404.cn)后,进入信息公开子站,使用关键词进行检索即可获取该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中核集团申请获取相关可以公开的企业信息。

  (一)受理机构。

中核四0四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为中核四0四信息公开工作组办公室。

  传真:0937-6764984   邮箱:jg003@cnnc404.cn

  通讯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和诚西路88号

邮编:735100

(二)申请的提出。

  1.材料准备。

  申请人提出申请,须填写《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下载。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一张申请表只能申请一件信息,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中核四0四信息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申请人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递交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中核四0四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递交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中核四0四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三)申请的办理。

  中核四0四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符合依申请公开要求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应当根据申请人选择的方式(电话或者电子邮件)作出相应受理确认,并正式登记受理。

申请表应当详细写明申请信息的用途,与申请人特殊需要无关的信息不予公开。

中核四0四信息公开目录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责任部门

备注

1.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简介、领导团队、机构设置、业务范围、成员单位

公司办公室

视变化情况不定期公开

2.企业重大事项

企业重大改制重组结果

企业管理处

视变化情况不定期公开

3.企业经营管理

经营业绩、效益总体情况

财务处

每年定期公开

4.设备物资采购

工程项目招标和物资采购信息

商务合同处

不定期公开

5.员工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

人力资源处

不定期公开

6.社会责任

扶贫等工作信息

乡村振兴办公室

不定期公开

7.其他信息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本部各部门

不定期公开

三、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信息公开申请表.doc(见下页)

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个人)姓名

证件号码

申请人(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人:

电子邮箱:

提出申请的方式

□当面      □邮寄     □电子邮件     □传真

所需的信息

获取信息的方式(单选)

□当面领取  □邮寄 □电子邮件 □传真

信息的载体形式(单选)

□纸质文本  □光盘  □电子信息

所需信息的用途

申请人签名(盖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受理确认方式:  □电话     □电子邮件

注:1.本表适用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据《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向中核四0四提出的申请行为。

    2. 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需要提供申请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